01
企业年金的受益人是指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十四条 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企业年金办法》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职工个人:
(一)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
(二)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年金方案终止情形之一的;
(三)非因职工过错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企业违反法律规定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劳动合同期满,由于企业原因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
(五)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02
企业年金受益人是必须是亲属吗?
企业年金受益人不是必须是亲属,可以指定受益人。
企业年金提取的条件:
1、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企业年金制度的,其企业年金个入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3、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03
养老金继承能指定受益人吗?
养老金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自己能遗嘱处分,指定受益人。
法内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容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04
退休职工去世受益人是谁?
退休职工去世原养老抄金没有领完,会不会充公?
放心不会的,剩下的养老金不会被充公。社保法确明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承。
也就是说,个人帐户剩下的养老金可以继承,无论是在职时、过世、还是退休以后去世,个人帐户余额可以继承,并不存在去世后养老金充公问题。
即然不能充公,由家人代领吗?
对于这个问题上述已说,可以断承,但并不是可以代领,因为领养老金资格每年都需要进行审核,就是防止个人帐户养老金丢失、代领、冒领。
那么养老金如何继承呢?能继承多少?分别为两种状况,职工在职时间死亡的,继承金额为其死亡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人员死亡时。继承金额=离退休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x离退休时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谁可以继承呢?根据制定,继承额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个人帐户的余额部分,并列入社会统筹基金。个人帐户处理完后,应该停止缴费和支付记录,予以封存。
05
社会养老保险受益人可以更改吗?
社会保险的受益人,是参保者本人,不可以转移到其他任何人,如果参保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继承参保人生前个人账户的余额,
06
养老保险受益人是领款人吗?
保险受益人又称为“保险金领取人”,是指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保险期限届满时,依照保险合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如果受益人是无行为能力人(儿童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保险金由受益人的监护人代为领取和掌管。但在法律上监护人与受益人是有区别的。这些因素被保险人在指定受益人时均应考虑。
07
养老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直系亲属吗?
养老保险的受益人一般来说是直系亲属。
被保险人一般应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当他们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时,可以指定几个受益人,可以根据他们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养义务,合理地确定受益人的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受益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受益人是享受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享受保险合同的利益,领取保险金,但他并非保险合同当事人,且不负交付保险费的义务。
2、受益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指定的人
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
如果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变更或撤销受益人时,需征得被保险人同意。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指明受益人的,则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