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经常流传一些报道,因为病历写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赔偿就没了,甚至陷入漫长的法律诉讼之中。
这让很多购买保险的人心里一惊,是不是说只要病历出现错误,保险就一定会拒赔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下这个问题。
01
病历出现问题就一定会被拒赔吗?
先给大家吃个定心丸,病历虽说是保险理赔的重要参考,但并不是唯一依据,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会仅仅依靠病历的内容(既往史异常、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就拒绝赔付。
不过只要理赔材料出现瑕疵,保险公司就一定会去调查求证。求证的过程会涉及到许多内容,比如投保过程、住院记录、化验单据、医保消费情况等,家庭附近的药店、工作地点等也都会成为调查对象,牵涉到异地转诊的患者,还会到之前就医地进行调查。
通过细致的调查,如果都没有任何疑点,那么调查人会提交调查报告,审核人也没有异议的话,就会下达赔付通知。
虽说病历错误并不会影响理赔,却会让理赔流程延长,使客户不能及时得到理赔款。如果遇到不靠谱的医院或保险公司,麻烦就更是多了,患者不仅要在保险公司和医院之间不停周旋,还要引入第三方鉴定机构,如果协商不成,打官司就不可避免了。
02
关于病历的几点提醒
· 不要为了美化病历而隐瞒病情
“美化”病历确实可以帮我们减少很多麻烦,但是也不能为了美化病历而耽误治疗。对于一些慢性病来说,患病时间的长短对于医生的诊治十分重要,为了“美化”病历而对医生撒谎,肯定会耽误自身的治疗,这就得不偿失了。
另外,保险理赔不仅仅会参考病历,也会参考其他用药记录,故意隐瞒病情,被保险公司查到后,反而会被拒赔。
· 意外事故必须写进病历吗?
网上有两个传播很广的观点:
由意外造成的,一定要医生将意外事由写进病历本。千万不要写被别人致伤,由第三方造成的必须由第三方赔偿。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第一条完全就是子虚乌有,保险事故的定性是核赔人员的工作,而不是医生的工作。
保险公司不会仅凭病历中“意外”两个字,草率地下结论,也不会因为病历里没写,就否认事故的意外属性。
意外险核赔时,核赔人员往往会根据申请表、病历、医药费清单等材料,进行综合判断,最后才会确定事故性质,所以意外事故写不写进病历本是没有关系的。
第二条这个说法是有出处的,主要针对的不是商业保险,而是医保。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也就是说,出现车祸、高空抛物等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医保是不报销的。不过现在的大部分医保都是即时结算的,报不报销当时就知道了,也就不存在病历到底如何写的情况了。
商业保险则不存在第三方的问题,比如受害者买了一份意外险,后因第三方车祸意外造成伤残,那么他不仅可以拿到保险的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第三方追责。
总之,如果是意外伤害,必须将原因写入病历;不是第三方责任,不要没事找事,找出个第三个责任。保险公司对由第三方造成责任的事故,是拒赔的,要由第三方赔偿,你可以追究第三方的责任。
· 能不出错就不要出错
病历是保险理赔中的关键材料之一,对于已经拥有保险的人来说,一定要引起重视。
03
病例怕出错?应该注意这5点提醒
病历中一旦出现错误,修改过程十分复杂,所以一定要事先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具体注意以下5点:
· 告知医生自己有商业保险
· 不确定患有某些疾病,不要乱说
· 病历本上签字时,认真核对
· 提醒医生不要在病历中写原发的、旧疾、先天性、长期患有、N年前已患有等类似的字眼;
· 因意外导致的疾病,要请医生在病历卡上写上意外事由。